根据我国强制性标准B5296.4《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》的规定,必须标注的内容有: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;产品名称;产品号型或规格;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;洗涤方法;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;产品使用期限;产品标准编号;产品质量等级;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安全技术类别等等。没有洗水标示肯定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,可以要求赔偿十倍。
法律依据: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
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,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;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,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,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,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、更换、修理的,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。